進房時間:下午3:00以後
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
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,訂房請於早上9:00至晚上10:00間來電。
經電話訂房確認後,請於訂房後3日內匯訂金(房價50%)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,且不另行通知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一併繳清餘額。
提供寬敞舒適的兒童閱讀室,請於閱讀完畢後,書籍歸位,謝謝
匯款銀行:中國信託-瑞光分行
戶  名:林鳳玫
代  號:822
帳  號:716-540039087
訂房確認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50%之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,【電話:0933-021722林小姐//0910-145783黃先生//LINE:0933021722】
我們於收到訂金後,將為您保留房間,餘額到付。
每年7-8月,溫泉池會因為減少降雨而進入溫泉枯水期,導致無溫泉可供應,請住客體諒,多多包涵!
請勿攜帶寵物入住,請務必配合!!入住後若有移動家俱請於退房前恢復原狀!
室內全面禁止吸菸(如有需要請移至戶外,並請勿亂丟菸蒂),房間內盡量不要飲酒、嚼檳榔。
個人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,退房後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;凡不過夜的客人,民宿將加收300元/人的清潔費。若發現入住人數超出原訂人數,本民宿將有權收取超出人收之費用!
民宿入住時間為下午3:00,還房時間為隔日早上11:00,如需提早入住或延後退房請前一天告知,民宿將會加收一小時1,000元之費用。
每次住宿客,本館均會發給5張進門卡,請妥善保管,若有遺失,請補貼工本費300元/張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交通部規定辦理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